第四十五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3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4146、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
全国咨询热线:
0392-2191180
152 3920 1200
邮 箱: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莲鹤大厦B座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