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加强高油大豆品种培育和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安排,更好发挥审定标准对大豆品种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国家级大豆品种审定标准,拟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联系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联系人:马泽众、张笑晴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政编码: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4510、010-59191622电子信箱: qgnjzxpzqs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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